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关于建立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重庆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各医疗机构、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区县级以上医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为做好相关工作,拟建立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重庆市医疗责任保险领导小组,建立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我市28家医疗机构组成(详见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召集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医附一院, 由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部分医疗机构院长、分管院长组成(详见附件 2)。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工作职责
1.在重庆市医疗责任保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并汇报工作。
2.商定重庆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原则、标准、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3.审定重庆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单位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合同主体条款。
3. 听取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提交的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执行联席会议决定, 组织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 并就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合同主体条款与承保机构协商谈判,形成《重庆市医疗责任保险合同范本》。
3.监督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履行条款、提供服务等情况,并协调解决医疗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重庆市医疗责任保险领导小组名单
   2.重庆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单位组成名单
   3.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3.doc

相关文章
 昆明人民卫生人才网:昆明理工大学医院招聘
 海珠区卫生考试网:滨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昆明国家卫生人才网: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
 安徽人才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
 龙湾区人才卫生网:温州市龙湾区基层医疗卫
 卫生人才网:关于开展2011年度遗属补助审核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