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渝卫医〔2011〕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我局将在2011年8月上旬至9月下旬,组织对全市不少于4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部管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根据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现将《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