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1〕132号
黔江区、南川区、涪陵区、万盛区、酉阳县、彭水县、大足县、秀山县、綦江县、武隆县、丰都县、石柱县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县级医院重大疾病诊疗水平,2010年7月卫生部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医院慢性乙型肝炎规范化诊疗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579号),选取乙型肝炎发病率较高的15个省份进行慢性乙型肝炎规范化诊疗培训,并开展患者健康教育。目前,该项目已在全国9个省份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为继续巩固扩大项目效果,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县级医院慢性乙型肝炎规范化诊疗强化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医政疗便函〔2011〕94号)精神,决定增加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等4个省市作为项目省份,于2011年度组织实施。现将我市开展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25日14:00-17: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重庆天友大酒店 7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1号。
三、授课专家
秦 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
王英杰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主任
四、参加人员
相关区县所辖区县级医院感染科、肝病科、消化内科、内科、中医科相关专业按每专业各派2-3人参加培训(约100人)。
五、注意事项:
(一)该项目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管理,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组织实施。参会相关专业医师将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培训经费由项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及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二)报到时间:2011年6月25日13:00—13:40。
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联系人:璩老师
电 话:13818608701,传 真:010-64176062,
E-mail:xieql@cmda。org。cn
(三)根据安排,我市剩余区县培训计划将在今年8月份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