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1〕1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力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请各医疗机构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医疗服务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送2011年上半年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总结。市级医疗机构直接报送我局医政处,各区县(自治县)所辖医疗机构报送至当地区县(自治县)卫生局汇总后再报送我局医政处。以上总结请于2011年8月25日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医政处邮箱。
邮箱地址:67706026@163。com
联系人:李小兵
联系电话:67794884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