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3〕6 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指导各区县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重庆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申报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渝卫医〔2012〕15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申报情况,我局对申报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拟挂靠医疗机构进行了公示。经研究,决定设置重庆市心血管内科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分别挂靠在相应的医疗机构(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质控中心要在市卫生局领导下,尽快成立专家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向市卫生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质控工作的重要性,支持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保证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所需的房屋、人员、设施设备、时间和工作经费等。
三、我局将对质控中心及其组成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情节严重和开展工作不力的,将停止其质控中心资格,限期整改或重新确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质控中心的任务。
附件:重庆市心血管内科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重庆市心血管内科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
序号 | 质控中心名称 | 挂靠医院 |
1 | 重庆市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 | 重庆市内分泌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3 | 重庆市普通外科(含肝胰小肠移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4 | 重庆市神经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5 | 重庆市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6 | 重庆市肾病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7 | 重庆市肠道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8 | 重庆市疼痛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9 | 重庆市脑电图及脑血流图诊断、神经肌电图诊断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10 | 重庆市美容皮肤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
11 | 重庆市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
12 | 重庆市放射治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重庆市肿瘤医院 |
13 | 重庆市呼吸道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
14 | 重庆市艾滋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15 | 重庆市整形外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
16 | 重庆市泌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17 | 重庆市介入放射治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18 | 重庆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19 | 重庆市血液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 |
20 | 重庆市肾移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21 | 重庆市心脏大血管外科(含心脏移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22 | 重庆市美容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
23 | 重庆市胸外科(含肺移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