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职办〔2009〕62号
重庆市卫生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
《重庆市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型企事业职工医院:
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渝卫职办〔2009〕62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