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公 告
为全面加快小岗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印发〈关于小岗树立更高标杆两年改变面貌争创全国干部教育基地行动方案〉的通知》(凤发〔20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小岗村及周边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小岗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决定设置小岗村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小溪河镇中心卫生院管理,承担小岗村、梨园村、大庙余村及周边地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人口约1万余人。结合小岗村今后一阶段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小岗村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2、以人为本,推进工作的原则;
3、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为小岗村及周边地区提供更好医疗卫生服务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和人数
1、临床医学专业(2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选聘其中1人担任中心主任职务,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一定的基层卫生院管理经验。
2、护理专业(2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3、检验专业(1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4、影像专业(1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药剂专业(2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6、收费员(1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4月9日-15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秘股
四、选调(招聘)办法
县卫生局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审核后择优选调,确定人选后由县卫生、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人员待遇
选调人员除享受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正常待遇外,自选调当月起三年内另给予每月300元/人的定额补助。
凤阳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