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秘[2011]304号
三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44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10]112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决定近期开展三区农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市三区100名农村卫生室人员开展妇产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市三区100个农村卫生室各确定1名获得国家规定执业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作为培训对象。(杜集区41人,相山区14人,烈山区45人)。各区卫生局要按照《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格式要求,将参训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录入数据库,于2011年8月2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HBKSZX123@163。com)两种方式上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备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地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报到地点:保健院医务处(联系电话3116805)。
培训时间:8月29日―9月2日,培训结束后,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授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四、培训经费
本次学员的培训费用由《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经费补助,学员不再另交培训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具体要求
各区卫生局要合理安排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和任务完成。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