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1】83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网报):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15日。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地点 |
2011年12月26日 | 疾控中心、中心血站、传染病院 淮北卫校、妇保所、健教所 | 公 共 卫 生 大 厦 一 楼 | |
27-28日 | 中煤三建总医院 淮矿集团职防院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个体医疗机构 | |
29-30日 | 临焕矿医院、 特殊公司医院 | 市妇幼保健院 | |
2012年1月4日 | 市人民医院 | 市中医院 | |
5、6日 | 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 | ||
9-10日 | 淮矿集团总医院、皖北总医院 | ||
11-12日 | 濉溪县 | ||
13日 | 零散人员 |
三、具体报名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淮北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0561-3119610)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网上申报,打印后单位签章;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照片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7、已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今年补考),须提交2011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中级: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 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 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