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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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居民健康卡 全国其他各地都在推行居民健康卡,实现居民就诊信息在各医疗机构的共享。请问重庆市何时能推行居民健康卡?区县是否推行?何时推行?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方便居民获得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将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促进跨区域跨机构卫生数据的共享,方便居民得到全过程,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目前我市已正式向卫生部提出了申请,争取纳入国家第二批居民健康卡试点省市,目前还在等待批复中,争取在年内启动发卡试点工作。至于在各区县的推广应用,要视当地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居民电子档案的建档情况加以综合考虑,逐步推进。 |
发布时间: | 2012-06-11 10:39:16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06-11 15: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