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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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执业医师证注册的相关问题 本人因考上外省研究生于2010年8月从原单位离职,离职前本科毕业已工作5年,有执业医生证书,档案一直由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由于个人到社区缴纳医保及社保需有失业证,故办理了失业证,如果本人算失业,那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收回执业医师证书,是不是本人2013年7月研究生毕业后就业需重新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已电话回复来件人。来件人2005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06年申请注册,故只需就业后申请变更注册,来件人表示明白。 |
发布时间: | 2012-06-07 15:06:46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06-12 15:4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