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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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执业医师考试咨询 助升师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2款,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2、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个体医持助理资格证开诊所的,仅允许个体医本人以此诊所为试用单位参加助升师考试,其他人员不得以该诊所为试用单位。 三、其他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后续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其执业助理医师类别、所学成人教育专业学历与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类别应当一致。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可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考试。 以上情况时间条件必须符合规定。 报考材料说明 1、有关《医师资格证》的年限计算以证书的年度为准,不以发证时间为准 2、98年6月28日后取得人事职称证明不作为报考依据 3、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专毕业满5年,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5年,两条须同时符合; ②专科毕业满2年,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2年,两条须同时符合; ③取得成人本科学历满1年 我在网上收集到的资料,是不是真的啊.还是重庆不可以,其他地方可以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描述比较模糊,部分地方不能界定,请您描述需要咨询的具体情况后,我们将一一解答。 此复。 2013年5月30日 |
发布时间: | 2013-05-30 17:1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