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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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师证询问 贵局你好: 我是**(重庆**公司)的编辑,我准备在2013年6月21日辞职离开公司,但公司在2013年4月份注册的时候使用了我的医师证,我想请问下离职后医师证该如何停止原公司使用我的证件,第二如果公司以后产生相关法律纠纷是否对我有影响,谢谢。 请回复 ** 2013年6月8日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医务人员离开所注册的医疗机构必须到所在辖区办理执业医师变更手续,未经注册的医师不得开展执业活动。 此复。 2013年6月18日 |
发布时间: | 2013-06-18 11:0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