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市长信箱[2011]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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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回复不满意 我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回复不满意。 第一:回复中称:但由于该患者系离休干部,病历等相关资料需送物价办审核,估当日未办理结账。 我们澄清:我在其它医院办理我父亲的结算手续,不需要到物价办去审核,而是在设在当院的医保办办结,医保办审查不会超过半小时。否则,我会投诉医保办效率低。 第二:回复中称:患者及家属未向医院请假自行离院后摔倒。 我们澄清:我们已经明确表态,我们要转院。难道附属二院不知道!我们当时告诉当值的柳医生了。这表明我们不是自行离院。我们要求出院是有原因的,大处方,贵检查,但病情未见好转。 第三:回复中称:患者及家属未向医院请假自行离院后摔倒。 我们澄清:摔倒,我父亲没有摔倒,是发生晕倒。就凭借附属二院不负责的这一说法,我们只能认为该院推脱责任。乱说要负法律责任的约,我在转院途中照料父亲发生昏厥,这是有证人的。你附属二院凭什么说摔倒。 第四:我想说的是:病人花了钱,病没有治好,转院后找全国有名的教授治好父亲的病,钱并没有花多少。这又说明什么?我觉得与该院的医生的水平和职业道德有关。这是我投诉的重点。 请卫生局再次查实,敬等回复。 贵局和投诉函以及付二院的资料将由我发到网上,让网民评价。我对我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请卫生局再次核实。 患者名字:刘植惠 我的名字:刘凌松 我们是实名投诉 15823006351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告知处理纠纷政策,对方满意。 |
发布时间: | 2012-04-23 17:4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