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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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求助卫生局领导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现年56岁,从小随父亲学习明间中医(父亲曾是内战时期卫生员,已逝);现在镇上每逢赶场天,就为一些很多付不起药费,家境非常贫寒的的人就医,所以谈不上挣钱,图有事情干,帮助他们,对很多常见病情有相当好的临床经验,对应毛主席时期的很多中医药书熟读,并能熟练运用,采用现在的话来说叫做实用派,由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和学校毕业,所以没有医生资格证,和行医许可,但是最近在我们镇上有这样一些传说,说是现在像我们这样的赤脚行医人,要被关押和判刑,还有就是要处罚好几万的罚款?听来毛骨悚然,不知所措;像我这样基本上就是收取病人草药成本的情况,几万块可是天文数目。 对上面的问题求助于你们,希望得个明白,还有就是有没有针对我这样的行医人有没有方法能够继续治病救人?期待你们的回复!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2011年8月10号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唐朝昌: 您好! 收悉您所询问的执业医师注册的相关问题。 按照《执业医师法》和《议事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师资格并按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职业的,属非法行医,应按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
发布时间: | 2011-10-19 16: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