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保证居民享有平等、安全、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各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疗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调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积极性,8月8日,固阳县卫生局与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签订了固阳县级医疗机构管理责任状和固阳县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实行惩后奖优制度。
固阳县级医疗机构管理责任状和固阳县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责任状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质量管理、疾控与卫生应急、医疗机构监督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对责任、服务及奖罚标准都进行了细致的量化规定。
通过与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签订医疗机构管理责任状,旨在履行行政惩罚告知义务,惩后奖优,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