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155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护理文书书写 重庆市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试行)已下发使用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新桥医院制定的规范在临床应用中,和各大医院的有一定差别,和卫生部的规定差别就更大了。特别是体温单的绘制曲线图,那上面居然没有体温曲线,入量仅仅是输入液量,和教科书和卫生部的规定差别太大,让较多的护士,特别是刚毕业的护士很难应对,也让管理者难以规范。还有就是护理记录频次有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重庆作为一个直辖市,在规范上更应该周到仔细。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作出正式的书写规范,为重庆市全体护士的护理文书书写做出指引。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妞妞女士: 你关于“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医院的护理文书书写,减少医患纠纷隐患,2008年,重庆市卫生局组织部分护理专家在参考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和其它参考文献基础上,编写了《重庆市护理文书规范》,据了解,目前,各大医院以《规范》为参考依据,运行良好,不存在“和各大医院有一定差别,和卫生部的规定差别更大”的问题。体温单的绘制曲线图清清楚楚,也不存在“居然没有体温曲线”的说法。 二、对“护理记录频次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问题,卫生部的指导原则是“根据病情需要”,事实上,由于医院级别(分一、二、三级)、性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不同,不可能作统一具体的规定,各医院应在遵循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大原则下,结合医院实际,作出符合本院或本科实际情况的具体规定,就护理记录频次而言,再具体都必须根据病人病情变化而随时调整。 对以上回复还有啥问题,欢迎拨打:67706610,或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共同探讨。 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
发布时间: | 2012-04-13 16:5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