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市长信箱[2011]9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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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职业病等级鉴定,老工伤人员的社会福利 申诉求助信 重庆市开县煤矿全体老工伤职业病人员,特向上级领导求助调查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三条(工伤保险条列)第七章。第五十条,五十六条,五十六条第二项,五十九条的规定,我们特向上级领导求助事由如下。 1, 重庆市肖家湾疾病控制中心,在对开县煤矿老工伤人员的职业病检查中不公证,有赎职现象,坑害老工伤人员,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国家的一个高层检查鉴定机构,请问你们的职责是什么,你们丢失了自己的职责,未尽到一个检查鉴定机构应有的责任。 2, 重庆市疾控中心,在对开县煤矿职业病人员的诊断证明书上,没有填写其他病情,只填写了职业病,请问?工伤鉴定中什么病情被鉴定为几期几级伤残,你们不填写病历怎么进行鉴定。 3, 请问重庆疾控中心,你们认真鉴定没有,为什么都是先盖章,后签字,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鉴定,由主办人员填写的诊断书。 4, 开县煤矿36人代表于2010年11月29日上访重庆市委,开县劳动局张汝华,李启军于2010年12月1日秘密指示劳动局的一个职员,通知开县煤矿个别职业病人员去串改工伤等级。 5, 开县劳动局张汝华,在复查鉴定中弄虚作假指示开县中医院不能填写其他病历,只能填写结核,在2010年12月8日复查3人,结果是观察和结核填写四级工伤1个,一期矽肺加结核六级工作1个,还有一个二期什么都没填写。2010年12月29日复查3个,其中病历不明,而且复查鉴定通知12月22日就下了,12月29日才去检查,这些鉴定又是怎么搞的。 以上很多事实,开县劳动局工伤鉴定科张汝华在对开县煤矿老工伤人员的鉴定中没有认真负责,坑害了老工伤人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特请上级领导,新闻记者关注老工伤和职业病人员的身体健康吧。作为老工伤和职业病人员,他们不分白天、黑夜战斗在矿井下30多年,得了职业病,我们有要求应该享受国家的待遇和权利。让其能够享受晚年平静的生活 此上事实有据可查 开县煤矿全体老工伤职工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刘清华老师: 你好。 你通过市长信箱反映职业病诊断鉴定等问题(市长信箱[2011]9460号),我局已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根据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处理意见,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市疾控中心是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配套的标准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诊断过程是本着集体诊断、科学客观作出诊断结论,不存在坑害或者包庇谁的问题。并且在本单位的诊断报告书中的备注中明确说明:“如果对本诊断证明书的诊断结论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局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二、市疾控中心在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时,主要是对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以及职业病的等级做出诊断结论,同时对肺上是否患有尘肺的相关合并症做出结论,如: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肺癌等。其它非肺上的疾病不丰结论范围内,如高血压、肝炎等。 三、市疾控中心职业病的诊断程序依次为:受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原始结论、编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专家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发放诊断证明书。因此,该中心不存在先签字后盖章的情况,由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都是诊断专家签字,可能存在字迹不清的情况。 另外,你投诉信中反映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情况,请直接向该行政机关投诉。 |
发布时间: | 2011-11-03 16:45:53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1-11-20 13:3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