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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高专分房问题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更新:2013/7/1 字体:
邮件字号: 渝卫生信箱[2011]784
发布单位:
市卫生局
来信内容:
重庆医高专分房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医高专的一名普通工人,至今已有十余年工龄,现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因学校合并搬迁,牵涉到新修房和分房问题。现在看来我是没有房源的人,主要原因是09年9月新招聘了数名硕士研究生,把本应该是我们的房源位置占了。学校合并的时候大会小会都说每个在职职工都有房,但是现在我们在校工作多年的没有房,刚进校的还有房了,这是为什么?领导之前说的话全部都是假话?把我们在校贡献多年的职工不当人看?
据我了解重庆市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分房会像我们学校这样的。只听说新应聘的都是领导亲戚、关系、或者通过其他不法手段进来的,就是承诺进来有房,哈哈哈。笑话。
这个先不说,还有就是我校的经济适用房最小70平米,最大160平米,据我所知经济适用房应该不能超过90吧?这个又是怎么回事,某些人把大房子住了,把亲朋好友关系户落实了,该收的收了,该拿的拿了就不管我们老职工的死活了?试问这些领导的水平何在?是不是真要把事情搞得所有人都知道,搞大了才有人关心?
恳请领导过问关心下基层职工!不要让我们基层职工伤心!!!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 学校职工同志:
你好!收到你反映重庆医药高专有关问题的投诉反映后,我局有关部门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学校新招聘人员的问题:经查,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由原重庆药剂校、市卫校、市二卫校合并组建而成,为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按教育部对师资学历的要求,从2007年起,凡进校的教师必须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计划是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状况,提出进人计划,报市卫生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查后在重庆市人才信息网公告,招聘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评委由系部主任、专业教师组成,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评比,最后由学校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招聘人员中不存在安排亲戚关系和不正当手段问题。
二、关于反映学校新建经济适用房面积的问题:有关大学城高校职工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的规定,根据重庆市政府和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学城高校职工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户均90平方米,在总面积不突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户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不等于只能修建90平方米。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职工同志对重庆医药高专建设发展的关心和监督。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发布时间:
2011-10-10 17: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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