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转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联合开展“医疗计量保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甬质联发[201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浙江省医疗卫生单位计量信息表》(省厅文件附件1),于7月9日前报区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人:吕晶 联系电话:55003758
附件:upload/FCKEditor/files/关于联合开展“医疗计量保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1).pdf
江北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