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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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单位能否调查职工病情是否属实 我单位一员工向我单位提交在重庆精神卫生中心的看病资料和病假条,病历上诊断为抑郁症,病历内容为:神清合作,病史自诉,以情绪障碍为主,未查出精神症性症状,有自知力有求治心。且提供的病历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该医院出示任何客观诊断依据如SCL-90量表结果,能否查阅病历原件?单位怎样才能查阅到病人的原始病历?重庆精神卫生中心有义务向我们提供和查阅哪些资料?西南证券重庆建新北路营业部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已电话回复来件人。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就所关心的问题向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反映,电话是67511700. |
发布时间: | 2012-07-31 16:50:36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差【监评员编号】1022【评定时间】2012-07-31 16:5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