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611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乡村医生政策 你们好! 在百忙之中打拢你们一下,我的父亲是一名乡村医生,从1970年开始行医至今,已有42个年头了,每天早出晚归,为民服务,行走不知多少里程,现在已是62岁的老人了,还是同样每天来来回回出诊,交通也不方便,全是依靠步行,我作为他的女儿,我深感为老人感到累,,现在老家里只乘下他一个人,做饭和洗衣都不怎么会,每天早上做一次饭都是吃一天.生活也很简单,,本想让他呆在我身边,可他老是放心不下,干了这么多年,政府又没有出台什么政策,我想咨询一下卫生局,这种情况怎么办,还有多久能够落实下来呢. 我作为子女的,想了一下,父亲年岁已大,眼睛视力也不怎么好,给病人输液时,我都很不放心,作为子女的我也很担心,风险太大了,因此申请政策,卫生局考虑一下处境.我家人深表感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马女士: 您好! 您11月7日在重庆市政府系统电子公开信箱反映的《关于乡村医生政策》的邮件(渝卫生信箱〔2012〕1611号)现已交由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办理,现就您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和我市未针对乡村医生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现有政策,乡村医生除以农民身份享有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外,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和相关福利待遇。我市也没有关于乡村医生离岗给与补助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所以你反映问题短期内无法实现。 建议你父亲通过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平台解决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并可根据自身实际和经济能力自己缴费参加其它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提高保障水平的目的。 重庆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
发布时间: | 2012-11-14 16:25:56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11-14 16:5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