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卫办〔2012〕198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目标管理的要求,决定对2012年度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一)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区卫生局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关于印发2012年各县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亳卫办〔2012〕32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亳卫办〔2012〕33号)。(二)各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三)各县区卫生民生工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评办法(一)自查考评: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进行自查考评,形成自查考评报告上报市卫生局。(二)现场考评:鉴于今年已对各县区重点卫生工作进行多次专项督查,年终考评不再组织对县区进行现场督查考评。今年已经组织的专项督查结果将作为考评重要依据。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考评,年底将组织现场考评。(三)考核评估: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目标任务考评总分值为100分。根据综合考评、各次专项现场督查和奖惩因素,确定其年度目标任务考评分数。按照各县区、各单位得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序,确定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考评结束后,统一向各县区、各单位反馈考评情况和意见。三、考评组织市卫生局成立考评组,根据2012年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卫生指标统计结果、平常专项检查结果等,组织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自查考评报告全面审核。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评按归口管理由对口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参加组织考评。
四、考核时间(一)请各县区卫生局于2013年1月5日前将自查考评报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一式12份)。若组织现场抽查考评,具体事宜、时间另行通知。(二)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3年1月5日前将自查考评报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一式12份)。现场考评时间另行通知。五、考核奖励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结果在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县区的考核结果同时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将在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亳州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