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实施《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和开展饮用水计划》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8年6月16日—20日对辖区内2市4县1区及市本级19家餐饮业,6家学校食堂和6家农家乐共31家经营单位的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检测,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滁州市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19份 不合格 5份;
天长市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23份 不合格 1份;
明光市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16份 不合格 8份;
来安县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24份;
全椒县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12份 不合格12份;
凤阳县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13份 不合格11份;
定远县检测3家 采18份样 合格15份 不合格 3份(无农家乐);
南谯区检测4家 采24份样 合格18份 不合格 6份。
总计采样186份,合格140份,合格率75.3%。
滁州市卫生局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