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分局:
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近年来,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农村卫生事业,切实加大了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的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08年度我市全面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卫生院的业务能力和经济效益得到大幅度的增长。为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规范财务和价格收费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价格收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安徽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关于实施〈医院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等财经法规、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财经法规、制度宣传、培训工作。
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置财会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思想素质好、专业技术精的正式职工担任专(兼)职会计、出纳,实行会计电算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制。
二、加强资金安全,预防职务经济犯罪。乡镇卫生院必须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统收统支和收支分离管理制度,单位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单位财务帐,并于当日存入单位开户银行。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支出由出纳统一开支,除允许现金开支的职工工资、奖金、差旅费、零星开支等外,凡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的经济业务必须实行银行转帐支付;出纳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现金;不得将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等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严禁设置账外账、小金库。
各种支出报销票据要真实、合法,应先经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审核人审核,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销后,出纳方可凭据报销。出纳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并逐笔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会计人员要及时查验银行存款数,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核对,保证帐款相符。
三、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保证发展后劲。要严格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特别是在招待费、差旅费、租车费、各种补助、奖金等开支方面要严格控制,厉行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乡镇卫生院应保证一定规模的事业发展积累,坚决杜绝分光吃光行为。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按照医院财会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事业基金,以保证房屋、设备构建、更新的需要。
四、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收入分配方案的审核、监督;卫生院要按照服务质量和绩效考核原则确定分配制度,兼顾公平性和效率性,收入分配方案应经单位职工讨论通过。卫生院对职工的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城镇职工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职工最低工资与最高工资收入差距不宜过大。严禁将职工个人收入与个人业务收入挂钩。
严禁卫生院以股份、集资或借贷的名义进行乱集资、乱分红,严禁借款发放职工奖金和各种福利。
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所属卫生院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及时发现、纠正卫生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不合理行为及薄弱环节,严守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避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规范价格行为,切实避免乱收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良好社会形象的体现,关系到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顺利实施。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和执行者,影响着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认识和态度,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价格政策,坚决避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乱收费行为。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严禁不服务只收费或低标准服务高标准收费,避免不合理检查、重复检查,杜绝滥用抗菌药品、贵重药品等不良现象,切实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法收费。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日常结报审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收费、损害病人利益、套取农合资金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医疗卫生单位形象的不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