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办〔2011〕5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医改任务,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抓好重点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及食品安全协调力度,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卫生科教和卫生人才建设,统筹各项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
1、建立持续稳定的保障机制。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2、继续完善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转变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不断增强运行活力。
3、着力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送机制。切实做好参加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软硬件建设。通过网上监管、现场督查等加强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物采购、配送监管。实行中标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全面实现网采 证明电子化,确保药品安全价廉,配送及时快捷。开展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临床应用培训。
4、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供情况、运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情况、政府补助落实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型基层医药卫生体制与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1、指导协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立医院改革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体制与机制改革。在省医改办的统一部署下,选择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2、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儿科、妇产科和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增加医疗服务可及性,缓解群众看病难。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3、继续推进优质护理和临床路径。加强无陪护病房建设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行预约诊疗,优化就医流程。推进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控制单病种费用。强化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实施绩效考核,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与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在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下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推进非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建立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促进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4、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10]58号),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扩大内需及民生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年内实现全市每个建制乡镇均有1所政府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民生工程所建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巩固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3-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活动,推进家庭责任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加强监督与管理,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2、大力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双千工程”和卫生扶贫等活动,提高贫困地区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救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重点联系县医院工作机制,推动县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3、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提高政府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提高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4、继续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与基金监管。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住院病人费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督查,重点督查费用高、上涨快、有群众举报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临床专家抽查病历并评审,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组织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督检查。
5、全面启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按照分级医疗原则,按照省卫生厅初选的50个病种及统一制定的标准化诊疗方案,每个县级以上医院选择10个病种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对应的市属医院和试点统筹地区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开展新农合基金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分批推进门诊统筹“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6、继续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所有县市区参合农民IC卡就诊、刷 卡报销,启动市外、省外异地结算工作。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落实情况督查,全面实现“车辆配到县、队伍建到乡、网络连到村、IC卡发到户”的目标。
四、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继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免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内涵,在保证服务质量基础上加快项目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居民个案和卫生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资料利用率。
2、继续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推进农村生育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颍州、颍东、颍泉3个农业区疾控中心基础和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评估工作,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对县市区疾控母效考评工作。加强全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县医院规范化建设项目,促进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实现县乡联动或纵向一体化。启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
4、切实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市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达标验收。继续加强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等工作。积极推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和“降消”等重大妇幼民生项目。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和等级评审,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继续开展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外出进修和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和质量。
5、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全面落实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草的决定,实现2011年底全市医疗卫生系统100%禁烟目标任务,努力创建全市无烟医疗服务新环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
五、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1、继续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大力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应急演练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加强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机构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健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项目、视频交换平台项目。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健全各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调拨机制,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深入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进基层,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区)创建活动。
2、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继续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推进卫生民生工程,规范实施中央和省财政公共卫生项目。完成艾滋病防治任务,组织验收“四个一、三条线”工程,继续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咨询与检测、宣传教育、干预和母婴阻断等综合防治措施;继续围绕结核病防治“三大目标”,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对贫困人群实行免费治疗;进一步巩固疟疾防治成果,力争实现疟疾报病下降20%目标;继续做好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央、省财政以及全球基金项目,进一步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执行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和2015年实现消除疟疾防治工作策略和措施。全面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
3、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贯彻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认真组织实施碘缺乏病防治县级、乡级抽样监测工作,大力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活动,依法监督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4、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六、大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1、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医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继续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救援从业人员培训。做好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2、积极探索医院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医师、护士定期考核和医疗机构定期校验。大力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控工作。持续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实行院感人员上岗证书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检验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监管。继续做好医疗广告发布监管工作。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
3、全面贯彻《护士条例》。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临床一线护理人员配置比例,维护护理人员合法权益,稳定护理队伍。继续开展专科护士和护理管理干部培训,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开展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努力提升护理整体水平。
4、继续做好血液安全监管,推进无偿献血。进一步调整优化现行采供血服务体系和内部运行机制,加强血站献血屋建设,提高采供血机构服务效能。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提升无偿献血招募能力和献血服务水平,保障血液供应。强化临床用血管理和临床用血合理评价,规范临床用血。
七、切实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构建与管理,切实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调查,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重点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扩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加大生产饮用水、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执法考核、稽查和行政审批、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
2、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案件督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分析及上报工作,规范、准确、及时、客观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3、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顺利开展。
八、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1、全面落实中医药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探索完善公立中医院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分类补偿机制,落实投入倾斜政策。扩大农村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重点探索农村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中药饮片采购配送有效形式。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建设步伐,年内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的目标。
2、大力实施“三名”工程。积极开展示范中医院创建工作,组织“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评审验收,积极申报“十二五”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启动中医优势病种筛选工作,推广应用中医优势病种临 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十二五”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全市名中医评选活动,开展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继续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3、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和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自然疗法。规范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指导综合医院创建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开展坐堂医、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治未病”建设工程。
4、加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建设。深化以中医药特色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中医机构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推动中医护理优质服务活动。继续做好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中医药科研课题管理,加大民间医药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力度。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工作。
5、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制定阜阳市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强化中医药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等要素的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秩序。严格中医医疗广告监管,规范中医医疗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科教水平
1、加强卫生人力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护理人员和卫生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
2、继续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继续组派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外出进修培训。
3、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提升学历教育。继续实施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4、加强科技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及绩效评估。实施第二周期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十、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卫生统计工作。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整合卫生信息系统资源,建设完成“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基本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县级医院信息化”等卫生信息化。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卫生统计工作,完善医改监测评价体系。
2、切实做好卫生外事、卫生援外和对口支援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实施援外医疗队管理。继续做好卫生援藏、卫生援疆等工作。
3、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切实加强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强化卫生人员法制观念,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卫生系统效能、政风和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定职称、评先评优、奖励挂钩,切实增强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进一步落实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4、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规划提出的卫生工作目标,提出符合当地卫生工作实际的目标指标和若干领域的任务指标,再围绕目标,远近结合,设置好“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和行动计划,积极争取纳入当地政府的“十二五”综合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切实加强卫生宣传工作。围绕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做好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6、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局机关和各级卫生部门信息化建设和卫生网站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卫生信息,大力推进局机关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7、加强卫生信访和维稳工作。全面落实信访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基层和内部,严格控制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8、大力开展平安卫生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岗双责制”,建立严格的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置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9、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一票否决制”,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春秋两季妇检工作,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台帐,加强B超使用管理,协助计生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两非”违法活动,完善出生人口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工作,切实做好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开展。
11、统筹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加强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干部病房质量管理,落实干部保健经费征缴工作,做好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12、加强学会工作。切实加强各类学术团体建设,抓好各类学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学会在推动卫生工作,开展学术研究,提升医疗水平方面的作用。
13、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职工培训,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持续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美化环境,全面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14、全面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开展2011年度民主考评科长活动。
15、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能减排,杜绝奢侈浪费,积极推进节能降耗产品推广使用,加大技术改造,把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6、认真做好与合肥市卫生局的结对合作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完善沟通机制,创新合作内容,认真落实各项结对合作项目,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17、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强化普法宣传,完善普法方案,创新普法载体,强化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切实加强宣传法制建设。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抄报:市政府、省卫生厅
阜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