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卫〔2012〕95号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一院、市二院:
为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厅《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卫生局制定的《合肥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巢湖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巢湖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抄送:合肥市卫生局
巢湖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简称医院,下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厅《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卫生局制定的《合肥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知道意见》,充分发挥医院医疗技术和管理优势的辐射作用,支援和带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具有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内容
围绕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确定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内容。
(一)公立医院的主要工作
1、制定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落实负责对口支援的工作部门。
2、建立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制度。
每年至少选派4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到对口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周(10个工作日)。
每周至少派1名具有副主任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专家)到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时间不少于半天。
每年至少选派2名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活动。
3、建立与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指导转诊和接受上转的病人,及时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下转对口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医疗技术指导。
4、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技术人员
每年免费接受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每次安排进修学习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每季度至少在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1次以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业务讲座或业务指导。
5、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的会诊要求。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
1、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和协作计划。
2、制定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进修学习计划。
每年至少安排2-3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对口支援的医院进修学习。
3、建立与对口支援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时做好需要转诊病人的上转工作,做好对口支援医院下转的康复病人延续治疗工作。
4、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院业务讲座、接受业务指导。
5、在医院的指导下,组织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规范管理工作。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规范管理分别达到300例和100例以上。
6、为医院下派医师、专家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四、对口支援单位的确定
按照就近结对的原则,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分布特点,确定对口支援单位。(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1、巢湖市卫生局根据国家、省、合肥市文件精神制定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协调机制,负责督导辖区内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和签订支援协议,督促双方履行各自职责,协调对口支援日常工作。
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的对口支援协议等相关材料由巢湖市卫生局存档管理
2、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遵循“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发展”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并配合对方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同时应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及时交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其他
医院下派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或其他相关活动,不得在其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设备、药品等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
附件1:巢湖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对口关系一览表
附件2:巢湖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协议书
附件1
巢湖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对口关系一览表
序号 | 支援医院名称 | 受援街道名称 | 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 | 支援起止时间 |
1 | 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巢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凤凰山街道 | 凤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凤凰山街道 | 凤凰山街道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
亚父街道 | 亚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
半汤街道 | 半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
卧牛山街道 | 卧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
天河街道 | 天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
中庙街道 | 中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2-2015 |
附件2
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协议书(备案表)
为做好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根据省、市(区、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支援医院:
受援单位:
二、支援时间:自2012年5月起至2015年12月止。
三、支援内容:
1、
2、
3、
4、
… …
四、支援单位的责任:
五、受援单位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
七、其他事项:
… …
此协议共同遵守,特此备案。
xx医院(盖章) xx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盖章)
xx区(县)卫生局(盖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