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2009]122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本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12月下旬起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请各单位按照金卫办[2009]71号、72号文件要求,抓紧时间自查自纠,补缺补差,积极做好迎评准备。
特此通知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