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省计划生育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凡2011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向市人社局递交
照片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办好。请各单位、考生按照下列要求前来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在池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由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领取;
2.属各县、区的考生,由县、区卫生局统一领取;
3.在院校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由各院校统一领取;
4.其他考生个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领取证书地点:市卫生局人事科(市委大楼449号房间,联系电话:2088052,联系人:范志敏)
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