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防〔2013〕149号
关于调整我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任务数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各市、省直辖县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皖卫办〔2013〕11号)要求,2013年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管理率应达65%、45%、50%以上,现调整我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病、糖尿病)规范管理任务数(见附件),并作如下要求,请各县区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应管理人数积极发现并管理,提高各项目的规范管理率。各县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促进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任务的落实,提升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至11月底前务必完成任务目标。
2、有关规范管理率的解释:
(1)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
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老年人规范管理病人数∕年内辖区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应管理人数×100%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高血压病规范管理病人数∕年内辖区高血压患者应管理人数×100%
(3)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糖尿病规范管理病人数∕年内辖区糖尿病患者应管理人数×100%
3、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分解各项任务,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服务规范开展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附件. 淮南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管理、慢性病规范管理任务数
2013年7月4日
附件:http://www.hnzwgk。gov。cn/contents.php?id=29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