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镇、街道卫生院: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安庆市卫生局部署的年度重点卫生工作,结合我局对各中心、镇、街道卫生院工作目标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对各中心、镇、街道卫生院考核内容依据《关于印发〈2009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桐卫字[2009]25号)、《关于印发〈镇、街道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办法(暂行)〉的通知》(桐卫字[2008]2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今年的民生工程等重点卫生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评。
二、考评办法:
(一)自查考评:各地对照年初卫生工作会议、卫生工作要点及桐卫字[2008]28号文件内容及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考评,形成自查考评报告报我局。
(二)督查考评:2010年元月初开始,由局领导带领考核组,分别对各地各单位进行督查考评。
(三)考核评估:各地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考评总分值100分。根据各地各单位的综合考评、专项督查和奖惩因素,分别确定其年度目标任务考评等次。考评结束后,统一向各地各单位反馈考评情况和意见,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三、考评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我局成立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组,对各地各单位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