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医改办〔2010〕4号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的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2008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无医药卫生类中专学历的非在编人员、2008年12月31日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非在编人员为本次基层医改清理清退对象,请各单位抓紧摸排本单位以上三类人员,同时依据《桐城市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摸排本单位允许提前退休人员(包括截止2010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在编人员,本人自愿提前退休的;符合病退条件的),于9月14日前将上述人员花名册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医改办。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花名册由所辖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并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6139632 电子邮箱:735241238@qq。com
附:
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理清退人员和允许提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报:安庆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医改领导小组
附:Book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