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卫字〔2010〕81号
关于下达2010-2011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逐步均等化部分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市疾控中心、保健院: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确保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现将《2010-2011年度全市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部分项目实施任务》下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职责
各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九项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规范管理,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各项目进展,切实保障居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把好事做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均等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责任科室。要全面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服务规范、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和程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的具体内容落实到人,确保项目工作按方案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又要完善服务机构准入机制,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则上由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辖区居民提供。对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尚无法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暂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具体执行实施单位,随着一体化管理等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人员、设备的增加,逐步过渡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实施。
二、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规范实施,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第一周期的工作要进行完善、补缺补差,对第二周期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制定工作进度表,并且分解到到人。要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升项目规范服务水平。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其承担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项目指标,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项目实施规范,结合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市疾控和保健机构要不断强化对实施单位和人员的技术培训,使项目承担机构技术人员全面掌握项目内容,理解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逐条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项目内容和重点,特别要结合实际,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执行和实施单位要做好台账资料管理,及时、认真、全面地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和资料收集,规范整理各项工作资料,建立健全项目基础台账。要认真实行各项目的省月报和国家季报制度。各单位要将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度、汇总、分析和统计,每月5日前报送市疾控和保健院进行审核,由市卫生局统一向安庆市卫生局进行上报。该项目任务周期是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各单位届时必须如期完成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省卫生厅出台了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以加强项目管理与督导、考核。市卫生局将根据省级考核办法,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明确承担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考核其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将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单位,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并相应扣减项目经费。市卫生局将严格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各项目实施和承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严禁贪污、拖欠、克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对单位和个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搞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措施,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扩大百姓受益面。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主动宣传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经验做法,共同营造有利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
报 :安庆市生局,市委、市政府办,陈玉莲副市长。
抄送:市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