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安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城市卫生局
2010年4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近几年来,全市卫生系统认真履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方面的职责,把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能落实,为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2010年,全市查处“两非”案件753件,涉及全市卫生系统17件,其中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2起、安庆市
石化医院1起、潜山县3起、枞阳县2起、太湖县2起、望江县2起、桐城市1起、怀宁县1起、宿松县1起、迎江区1起、非法行医1起。涉案单位和人员得到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吊销执业资格证、行政(党内)处分、罚款、解聘等形式的处罚。
2010年11月16-19日,市政协副主席殷金福率队对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到市立医院、现代妇科医院和桐城市、望江县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调研检查。调研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少数单位妇产科、B超室、药房等重点科室相关工作制度未上墙,治理工作宣传氛围不强。B超室管理不够规范,购置的B超未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使用,与工作无关人员可进入检查室;二是个别县级医疗机构对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妇女的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查验不够规范,检查中存在身份证不存档现象。三是个别县级医疗机构药房的计生药械台帐未规范建立,存在计生药械验证不符现象。现根据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调研组提出的工作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认识
各地、各单位要健全计生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妇产科、B超室、药房等重点科室的分管领导计生工作职责。从2011年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计生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计生工作责任书,妇产科、B超室负责人与科室医务人员签订计生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和惩处条项,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计生工作法律和责任意识。
二、加大宣传,落实计生政策中的卫生工作职责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计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大医务人员计生政策宣传教育,尤其对妇产科、B超室和药房工作人员的教育,开展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要通过学习“两非”案件查处等文件,加强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关于印发<超声诊断仪、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三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宜计生发[2004]第46号),落实各项计生措施。
三、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不发生“两非”案件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计生工作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落实计生措施的督查,对未规范落实措施的单位,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在年度考核中加大考核分值。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对发生“两非”案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单位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对发生案件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将《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登记表》报市卫生局备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我局制定的《安庆市卫生行政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宜卫办[2009]124号)要求,将2010年度处罚“两非”案件情况分别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和市卫生监督局。从2011年起,我局对各地各单位落实计生工作措施情况,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检查表见附件),并将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中。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二 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
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