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院务公开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严格贯彻执行。
(《标准》请在省卫生厅文件通知栏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ahwst。gov。cn/wjtz/article.jsp?articleId=19170773)
桐城市卫生局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