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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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及抗雪救灾
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1月19日12时07分,市辖宜秀区与怀宁县交界处发生4.8级地震,市政府已紧急启动了安庆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已同时启动《安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三级应急响应。另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近期将出现大范围的雨雪降温天气。为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及抗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地震及强降雪卫生应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强降雪和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人员、物资、药品、车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人员、技术、物资”四落实,确保伤病人员能及时得到医疗服务,确保不发生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的疾病流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震、气象、交通、农业、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认真做好救灾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地震灾害、雨雪天气发病特点,及时调整充实医疗救治力量,加强门、急诊工作和一线值班力量,增加相应病种收治床位,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做好医疗供血、供氧以及必要的药品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需要。积极主动做好本辖区内因地震转移安置和交通阻塞滞留旅客的医疗服务工作,设置临时医疗点,为转移安置群众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
宜秀区要组派医疗卫生防疫小分队,在震区及灾民安置点驻点开展卫生防病和疾病监测工作,加大灾民饮食饮水卫生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及心理卫生咨询,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雪灾和地震卫生应急工作信息,
一旦受灾立即上报有关信息,包括受灾范围、因灾受伤情况、灾害卫生应急开展情况等(附表1),出现因灾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立即上报的同时开展先期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受灾情况进行网络直报,确保及时掌握受灾和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震后疫情监测工作,决定在杨桥镇设立灾后疫情监测点,宜秀区卫生局要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病情监测工作,并从2011年1月21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0点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报表(附表2)报市疾控中心(市CDC应急办,联系人张志平,电话5836717,传真5836739,邮箱706679971@163。com)。市疾控中心要加大指导力度,负责每天收集汇总、分析区疾控中心上报的信息于每日上午11时前报市卫生局(电话、传真:5347207)。
四、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宣教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预防疾病、一氧化碳中毒、防止伤害、防寒保暖、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同时组织专家,通过撰写专稿或现场访谈等方式,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切实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由于近期低温天气,又正值冬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且春节将至,节日期间由于人员流动和接触频繁,聚会和聚餐增加,极易引起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等的发生。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我局有关部署,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果断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六、严肃纪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持领导带班制,值班电话、传真机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小分队成员手机要求24小时畅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1、安庆市 地震卫生应急工作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