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10月1日是《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四周年,同时《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正式开始施行,省爱卫会已确定9月26-30日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周。根据上级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通过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单、讲座等方式,深入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卫生宣教活动,大力普及秋季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的颁行,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四年来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引导群众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被蜱、蚊、鼠叮咬,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宣州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通讯员: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