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项目情况公示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1]71号)文件精神,经县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并经省审计厅锁定,截止2009年12月30日止,附件表中歙县中心、乡镇卫生院长期债务余额4180009.8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从2012年8月16日到2012年8月22日止)如有不实,请广大群众、卫生院职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局(电话:6522706)、财政局(电话:6513973)进行举报,同时在所在地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
附件:歙县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项目情况公示表
歙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