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第一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大病统筹补充补偿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县(区)卫生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办: 根据莆田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卫农[2010]367号)的有关规定,经各县区(管委会)新农合管理中心初审上报、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复核和我局审核,全市第一批共有林瑞应等387人符合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补充补偿条件,共报销补偿896.98万元,其中住院379人,报销补偿875.92万元,门诊8人,报销补偿21.06万元(具体人员名单和补偿金额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3月16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卫生局农卫科,联系电话:0594-2283815 。 附件:2010年度莆田市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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