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卫人〔2008〕72号
关于做好2009年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和省人事厅办公室、卫生厅办公室的安排,2009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9、10、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办〔2008 〕152号)和《福建省2009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
二、报名时间:按照《考务工作计划表》安排,我市各报名点应于2009年1月13日前完成本区域内考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上报审核材料和信息上传等工作。
三、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设立报名点,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网上报名指导、现场确认工作;非卫生部门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市卫生局不直接受理个人报名。
四、各县(市、区)及市属单位报名点2009年1月5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二》中工作人员填写部分,现场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填写并签名,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考点审查意见、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栏由报名点所在县(市、区)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局、卫生局公章。
五、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中,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留在报名点,相关证件复印件应随《考试报名表》于2009年1月9日前汇总上报市卫生局审核。
六、考生学历、学位的有关认定方法按照闽人办〔2008〕15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考生中2008年毕业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实习手册(临床实习8个月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在私人诊所、药店工作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上人员信息分别汇总成册(表样附后)并附上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卫生局审核。
八、2009年护理专业毕业生回学校所在地报名。
各报名点应将考试有关信息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指导和现场确认,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福建省2009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已在龙岩卫生网公布(网址:LYSWSJ.GOV.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办〔2008〕152号)
2、《福建省2009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
3.《考务工作计划表》
4、报名流程
龙 岩 市 卫 生 局
二ОО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卫生 资格考试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各县(市、区)人事局。
考务工作计划表
具体工作 完成时间
各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 2009年1月5日前
各报名点上报材料 2009年1月4-9日
各报名点上传时间 2009年1月12-13日
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009年1月20日前
考点上报考区材料 2009年1月22日前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
安排考生座位 2009年2月20日前
打印准考证 2009年4月10日—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