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力量,根据岩委办[2010]77号、岩委组通[2010]75号、龙人发[2009]31号、龙人发[2011]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龙岩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医护医技人员,共214名,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请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龙岩卫生网”(http://www.lyswsj。gov。cn/)、“龙岩人事网”(http://www.lyrcw。com/lyrsw),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www.lykszx。com/),详见附件《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龙岩卫生学校工作人员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要求。
4.符合用人单位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5.现为龙岩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含试用期内),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6.在二级及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还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不予报考(龙政综【2013】58号)。
7.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严重的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于6月6日上午9:00-6月16日下午17:00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每人只报不同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招聘岗位要求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免笔试岗位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局、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招聘。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6日10:00—6月17日17:00。进入面试前和考核阶段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于6月6日上午10:00—6月17日下午17:00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6月19日上午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含免笔试人员),于6月6日上午12:00—6月20日下午17:00通过网银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笔试结束后1个月内,网银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已缴纳的人才招聘服务费。
5.网上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取消招考岗位通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的报考者,请于7月3日上午9:00—7月13日10:0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取消招考岗位通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3)
6、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每人只报一个岗位。
(2)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形,不退还人才招聘服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工作由市卫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公务员局监督指导。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招聘岗位要求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总分100分。
①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护理或助产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详见附件《龙岩市2013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②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医学影像、麻醉或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业或病理学、临床专业或急诊医学、医学影像或医学影像技术、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影像学(本科5年制)或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病理学技术、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详见附件《龙岩市2013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③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药学、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药学基础知识》; (详见附件《龙岩市2013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④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中药学、中医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知识》。(详见附件《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5.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考生应自带:黑、蓝钢笔或黑、蓝圆珠笔,2B铅笔,塑料笔擦,垫板及小刀。
6.笔试成绩将在“龙岩人事网”、“龙岩卫生人才网”、“龙岩卫生网”上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复合名单及材料报市卫生局备存。
(1)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a、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b、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通知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c、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行政介绍信、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硕士学位授予通知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复核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教育科。
2、根据笔试成绩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所有报考者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体检
1.由招聘单位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公示后,考生应及时跟踪落实把个人档案调到龙岩市公务员局或龙岩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便及时办理查阅档案和考核手续。
八、考核
1.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不计分值。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已就业的报考者应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拟定录(聘)用人选
1.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招聘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聘)用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审核。
2.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十、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龙岩人事网” 、“龙岩卫生网”、“龙岩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录用或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龙岩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办理入编手续。
2013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位资格条件认定
(一)学历条件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二)专业条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http://sy.fjkl。gov。cn/查找。
(三)户籍条件
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3年6月1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④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不限”的,招聘范围为“全国”。
(四)其他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各职位具体年龄以《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年龄为准。
2.报考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考生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6月16日为截止日。
3.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十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报考者系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资格复核时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录取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无其他医疗纠纷。
5.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龙岩人事网”、“龙岩卫生人才网”、“龙岩卫生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13395999201。政策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详见附件2《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报名工作联系表》),亦可咨询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597-3298363),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
1.《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2.《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报名工作联系表》
3.《龙岩市201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时间安排表》。
龙岩市卫生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