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为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经省卫生厅党组研究决定,对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25个县(市)开展乡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分组:每县1组,共分25组。每组两人,省厅1人,市卫生局1人(省厅调研人员分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调研时间:3月8日-12日。 三、调研内容: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医疗服务及收入情况,人员编制核定及财政补助情况,药品收入及加成比例,负债情况等;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及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价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等。 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选派熟悉农村卫生工作的人员,协同做好调研工作。本次调研务求数据详实、可靠,有代表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现状及存在困难和问题,为我省制定出台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意见,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全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县(市)调研人员分组表 2.乡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
附件: 【全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县调研人员分组.doc】 附件: 【乡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