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10〕7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依照评选程序和标准,每市在本辖区内逐级推荐1-2名为维护农民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医生。并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五份)报省卫生厅农卫处。省卫生厅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认定后,择优推荐7名参加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联系人:姜士勇 电话:0351-3580354 地 址:太原市东华门23号 邮编:030013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卫办农卫发〔201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5年—2009年,我部连续5年开展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表彰了999名全国优秀乡村医生。通过表彰先进,广泛宣传了乡村医生爱岗敬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扩大了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激励全国卫生战线的同志们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部决定开展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实施方案》、《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标准》、《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和《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1.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2.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标准 3.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 &nbs |
附件: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