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函[2010]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相关专业评估技术专家候选人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935号)转发你们,三级医院按照文件要求在推荐专业范围内自愿上报评估专家候选人。每所医院各相关专业限推荐一名,要求在国内、省内具有相当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学术地位领先,所在科室是国家、省重点学科的专家优先考虑。请各医院填写附件2表格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涉及实证材料请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1月24日17:00时前上报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由该所组织专家讨论评估确定名单上报卫生部。 联 系 人: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 常丽萍 联系电话:0351-3580542 电子邮箱:yljgglyjs@126。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相关专业评估技术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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