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管〔2011〕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卫生局务于2011年1月30日前报送本辖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组建情况表》(见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文件附件2 表二、表三)。
联 系 人:舒 言
联系电话:0351-3580403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