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1]1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全性前置胎盘等产科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6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全性前置胎盘等产科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完全性前置胎盘、过期妊娠、医疗性引产、阴道产钳助产、宫缩乏力导致产后出血、阴道分娩因胎盘因素导致产后出血和产褥感染等产科7个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邓一鸣、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840、68792097 邮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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