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1]7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现将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项目必须填全); (二)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 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及复印件1份; (五) 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复印件1份; (六) 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七) 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照片1张。 二、统计上报 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录入信息,统计上报。填写《山西省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花名表》(见附件1)一式3份,同时附电子版,注册人员花名表应加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时间安排 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11月18日,各市、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四、注册地点 因今年护士执业注册人数众多,省卫生厅将注册地点安排在太原市并州饭店南楼二楼会议室,报到登记及制证处设在南楼485房间,联系电话:0351-8821188转485房间 。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护士注册组织工作。 护士执业注册是根据《护士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进行的一项准入管理工作,更是涉及千万名护士就业上岗的民生工作。各市、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严密组织,合理安排,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严格注册条件,按要求进行材料初审、统计上报和信息录入,按规定时间上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广大护士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摸清底数,护士首次注册与注销注册同时进行。 《护士条例》颁布、《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3年多来,我省护士数量增长迅速,但基本是只进不出,没有形成动态管理常态,影响了全省实际护士数量的准确性。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护理人力资源管理,省卫生厅决定于每年集中办理护士首次注册的同时集中办理护士注销注册,请各级医疗机构对照本单位信息系统和实际在岗护士数,将有《护士条例》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人员(①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②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③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给予注销注册。各医疗机构将需要注销注册的人员填写《山西省2011年护士注销注册集中办理花名表》(见附件2),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并以县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联 系 人:米 悦 薛 平 联系电话:0351-3580402 附件:1.山西省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花名表; 2.山西省2011年度护士注销注册集中办理花名表; 3.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安排表; 4.山西省护士执业注册本省认可院校名单; 5.山西省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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