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卫生局
集中整治经济发展境服务承诺
运城市卫生局就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在依法行政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做到依法行政。
二、在行政审批方面
严格执行《运城市网上行政审批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压缩到目前9项,压缩审批时限,做到所有审批事项办结时限不超过规定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管理相对人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办理的理由。
三、在收费事项方面
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分解、比照项目收费或重复收费。
四、在优质服务方面
实行岗位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将单位、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内容具体化,首位接受询问的相关工作人员,做到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
五、在廉洁从政方面
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助标准,杜绝监管不力、决策失误、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失职、渎职事件发生。
六、在保障措施方面
强化投诉处理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查办,及时回复,件件落实;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评,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