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科教函﹝2013﹞2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河北医科大学、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冀政函[2012]140号)和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冀卫[201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我省于2012年开展了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项目,首届录取了4700人。目前,首届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培训班即将开学,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工作是我省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基本、强基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科教及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加强协作,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关于征订基层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教材的通知》(冀乡教字[2013]04号)、《关于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开学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冀乡教字[2013]05号)及有关会议要求,按规定时间订购教材、收取学费、发放通知书及学期时间安排表,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培训班于3月30日顺利开学。
二、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工作周期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教学管理任务繁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遵循教学规律和医学人才培养规律,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多方参与、保证质量”的原则,加强沟通、积极筹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要按照签署的协议书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好各项教学活动;要加强管理,按照要求加强督导检查、教学指导等工作;要做好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教学点的集中视频教学是成人大专学历教育的主要教学方式,对教学点的管理是落实教学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学点管理员的遴选、推荐工作,按照《河北省卫生于布置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教学点的通知》(冀卫科教函[2012]5号)要求,挑选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各教学点管理员。管理员要全面管理教学点的各项工作:掌握各学员的考勤情况、协助学员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课堂学习与练习、总结教学及学员学习效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教学情况。由于教学点主要设在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将教学和管理工作落在实处。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