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精神,秦皇岛市卫生局、秦皇岛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评价组,于2013年1月15日-1月25日,对各县、区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曾庆义同志任组长,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市卫生局计财科、农村卫生科、疾控科、基妇科以及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有关专家为成员。评价对象为各县(区)卫生、财政部门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执行。本次评价在各县、区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评价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每个县、区实地检查卫生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取一个中心卫生院、一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走访1-2个村的部分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9个县(区),75个乡镇,2268个行政村,总人口297.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0.7万人,乡村人口157.1万人,全市有乡镇卫生院7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1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3108人,乡村医生3387人。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通过考核评价,各县、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比较重视,均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对项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各县、区均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大多数县区考核资料完整,考核工作比较规范。
(二)资金管理情况。各县、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经费实现了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居民知晓率、满意率。通过走访调查,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到了90%,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率95%。
(四)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各县区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通过门诊服务、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形式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建立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44.61万份,建档率达到了75.61%;城市居民建档69万份,建档率78%。特别是孕产妇、0-36月儿童、65岁以上老人以及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建档率达到了67%。
(五)健康教育。各县、区认真制定健康教育计划,积极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各基层医疗机构通过采取健康知识电视讲座、设置宣传栏、印制健康知识手册、播放健康知识宣传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印刷材料发放、音像资料播放、健康教育咨询、讲座等项指标基本符合要求。结合“健康城市从我做起”、“公共场所控烟行动”以及各种卫生日活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升。
(六)预防接种工作。各县、区能够按规定及时对适龄儿童进行疫苗接种,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有预防接种门诊,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有条件的县区实现了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证率、疫苗接种率等项考核指标达到了目标要求。
(七)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各县、区妇幼保健部门及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儿童数量与分布情况能够掌握和了解,对保健对象建立保健手册,定期开展访视和生长发育监测,开展儿童健康指导及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等项指标多数县区能够完成。全市新生儿访视率94.5%,儿童健康管理率95.9%,儿童系统管理率96%。
(八)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各县、区能够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开展孕期保健服务,对孕产妇实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系统的保健管理,早孕建册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等项指标多数县区和单位能够完成。全市早孕建册率98%,产前健康管理率86%,产后访视率93%。
(九)老年人健康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并开展健康体检,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开展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基本符合要求。
(十)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各县、区认真制定高血压防治规划,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建立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35岁以上人员首诊测量血压。对筛查出的高血压患者建立重点人群健康档案进行管理。
(十一)2型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组织开展健康体检,筛查糖尿病病人,对筛查出的病人建立重点人群健康档案进行管理。
(十二)重性精神病管理。所查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对辖区精神病病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重点人群档案,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体检和全面评估,并开展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三)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处理。各县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了网络直报,能够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报告及时率达到了100%。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够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并对重点传染病进行防治和管理。
(十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县区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对辖区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采供血等行为进行巡查并及时报送,协助卫生监督及行政部门开展工作。
三、 主要特点
(一)、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目标之中。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分别制定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我市先后组织发改委、财政、卫生等部门有关人员到安徽芜湖、唐山的迁安市和承德市的丰宁县等地就基层医改、农村卫生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工作进行考察学习,促进了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
(二)、按时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能够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各县、区通过制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各项制度,使项目工作不断规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坚持项目经费拨付与工作开展的数量、质量等完成情况挂钩,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时,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的监督,考核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问题。
(三)、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
各县、区对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目标分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县、区疾病控制部门负责健康教育、健康档案建立、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项工作的指导,妇幼保健部门负责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的指导,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了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个别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不及时,基层医疗机构反应拨款周期长。
2、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质量有待提高,档案内容更新不及时,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3、 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病管理等重点人群保健资料欠规范。
4、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还缺乏经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5、 个别县区村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率没有达到40%的要求。
五、 绩效评价结果
经秦皇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组对全市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复核,评为优秀的有3个县(区),良好的6个县(区)。
附件:1、秦皇岛市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秦皇岛市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汇总表
秦皇岛市卫生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1
秦皇岛市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序号 县(区)名称 得分 评价档次
1、 青龙县 147 优秀
2、 海港区 146.5 优秀
3、 卢龙县 143.5 优秀
4、 昌黎县 137 良好
5、 抚宁县 136 良好
6、 山海关区 134.5 良好
7、 北戴河新区 130 良好
8、 开发区 128 良好
9、 北戴河区 125 良好